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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市北区2023年度工程技术副高级、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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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市北区2023年度工程技术副高级、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关于报送2023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副高级、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报送市北区2023年度工程技术副高级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受理范围

1.在市北区所属事业单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青岛市市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业务的单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未在青岛市市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业务,但单位注册地、社保缴费地在市北区的专业技术人员。

4.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户籍地属市北区),通过其所在社区、街道或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逐级推荐申报。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区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流程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将评审材料逐级呈报。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

自2023年7月27日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材料,个人提交网上业务后,随时关注审核状态,待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显示为“审核通过”后尽快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A3纸型,双面打印)、评审费360元(报送到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2楼公共服务大厅的需现金缴纳,其它两个报送地点可选择扫码或现金支付)。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纸质材料(含修改补充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8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

1.市北区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报送地址:市北区延吉路80号1110房间

联系电话:51986590

网上申请路径名称: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开通路径的单位无需申请)

2.在青岛市市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业务的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

报送地址: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2楼公共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58771903

网上申请路径名称:青岛市市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已开通路径的单位无需申请)。

3.未在青岛市市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业务,但单位注册地及社保缴费地均在市北区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户籍地属市北区)中的专业技术人员。

报送地址:市北区孟庄路31号-1号(临街网点)

联系电话:15376742128(微信同号)

网上申请路径名称:市北区职称评审服务端口(已开通路径的单位无需申请)

(三)申报系列和级别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网上信息时,职称系列选择“工程技术”(不加任何后缀),申报级别选择“副高级职称”。

以上未按要求填报的均不予审核。

四、有关要求

1.凡未按本通知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2.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并提交上级部门全市通报,提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应责任。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市北区人社局没有委托社会上的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的工作,任何有关“职称保过”、“代办职称”等广告均为虚假宣传。职称工作相关通知均以市北政务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4.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副高级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网址:关于报送2023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副高级、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https://hrss.qingdao.gov.cn/ztzl_47/zcpd_47/tzgg_47/202307/t20230720_7308746.shtml)有关要求为准。

附件:青岛市职称申报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问答.pdf

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

http://www.qingdaoshibei.gov.cn/qzfxxgkmlx_9/ywxx_9/tzgg_9/202307/t20230727_73351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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