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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青岛考区)考生告知书(二)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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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青岛考区)考生告知书(二)

2022-10-24

各位考生:

为严肃2021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青岛考区)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从严治考加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考风考纪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3.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8.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9.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10.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4.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5.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6.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考试作弊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根据《关于从严治考加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五、坚决依法依规惩治考试作弊行为。对违法犯罪的考生所在企业,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待公安机关结案后,予以通报批评,依法依规在信用等级、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

二、典型案例警示

2021年,按照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全国多个省市公安机关对2021年度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涉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办,一举打掉多个犯罪团伙,抓获百余名犯罪嫌疑人,查获一批作弊考生,有力维护了考试的公正权威。

国家执业资格考试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公安机关将长期保持涉考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积极配合考试主管部门、考务部门,进一步排查考务安全管理工作漏洞,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打各类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国家统一考试秩序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请广大考生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三、举报监督电话、信箱

举报电话:0532-85061509

举报信箱:青岛市澳门路121号,2021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青岛考区)考务组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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